乐清日报讯(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海虹 通讯员 余甘棠 杨蒙妮)出租车是城市出行常用工具,然而,乘坐报废出租车却潜藏着诸多不可忽视的严重危害,威胁着每一名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10月15日10时许,乐清交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,一辆已达强制报废期限的出租车,竟然还在上路运营载客。
为及时消除这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乐清交警立即组织警力,在科技警力的配合下,快速精准查扣嫌疑车辆。
现场,遇到交警检查的出租车驾驶员陈某一脸茫然,得知自己驾驶的车辆已达强制报废期限时,陈某感到诧异的同时,表示对此毫不知情。
经查,陈某所驾驶的出租车为私人所有,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名下,10月11日已达强制报废期限。据陈某介绍,其出租车是从公司租赁的,与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,一直照常驾车进行运营。
处罚现场。受访者供图
现场,交警依法对陈某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,扣留报废出租车,陈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以及罚款等。
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。乐清交警提醒广大营业车辆从业人员,当前乐清有大部分“燃油”出租车临近强制报废期限,需提高警惕,关注车辆实际状况。相关企业以及车辆管理人员也应加强监管,及时告知驾驶员车辆相关信息,确保所有运营车辆符合安全标准,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